消化系统疾病

第一节 功能性消化不良(FD)

    是一组有消化道症状,无器质性病变的综合征,是消化科就诊最多的病症。确诊功能性胃肠病首先要排除器质性疾病,目前以RomeⅢ标准为临床诊断手段。

    第一节 功能性消化不良(FD)

    一、诊断依据

    (一)发病特点:是指起源于胃十二指肠区域的消化不良症状,生化学及内镜检查无明显异常(可有慢性胃炎)发现,其临床表现难以用器质性疾病解释。

    (二)临床表现:

    1、症状:                  

    FD罗马lll诊断标准


    2、体征:一般无明显阳性体征。

    (三)辅助检查:(也难有阳性指标)。

    1、内镜检查:是确诊FD的主要手段,主要为明确排除器质性疾病。

    2、其他辅助检查:在各项检查均无阳性发现时应考虑H.pylori的检查,并且注意排除胃肠以外疾病引起消化不良的可能。

    除溃疡型有明显胃镜检查阳性指标外,故凡有上述症状,经各项辅助检查排除器质性疾病引起的消化不良者,即可诊断为本病。

    二、鉴别诊断

    应与可引起类似本病症状群的所有疾病相鉴别。

    1、消化性溃疡;

    2、反流性食管炎;

    3、肝、胆、胰腺疾病;

    4、消化道肿瘤;

    5、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甲亢、尿毒症等。

    三、治疗方案

    治疗遵循个体化原则,以对症处理为主,精神治疗、饮食治疗及药物治疗并重。

    1、促动力药:应用胃肠动力药,如吗叮啉、普瑞博思等。

    2、抗酸剂和制酸剂:主要应用抑酸剂,如H2受体阻滞剂、质子泵抑制剂等。与安慰剂疗效相同。

    3、抗 H.pylori治疗:(参阅胃溃疡病章节)

    4、胃粘膜保护剂:疗效与安慰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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