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学

第六节 妊娠合并血液系统疾病

    一、妊娠合并贫血

    (一)发病特点:妊娠期由于血浆增加较红细胞增加相对为多,致血液稀释,血红蛋白值及红细胞数相对下降,出现所谓的“生理性贫血”。当血红蛋白低于10g%,红细胞数低于350万/mm3时,或细胞压积在30%以下时,则视为病理性贫血,应予治疗。常见的妊娠贫血可分为缺铁性及巨幼红细胞性贫血二类。缺铁性贫血较多见,发生的原因为对铁的需要量增加,但早孕常因胃肠功能失调,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或腹泻而影响铁的摄入,孕妇胃酸常过低,有碍铁的吸收;巨幼红细胞性贫血较少见,与孕期营养缺乏,尤其是缺乏叶酸和维生素B12有关。

    (二)临床表现:

    1、轻度贫血多无明显症状,重者可表现为面黄、水肿、头晕、心慌、气短及食欲不振等,甚至可发生贫血性心脏病及心衰。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多出现在妊娠后期或产褥期。除上述症状外,尚可有腹胀、腹泻等消化系症状。

    2、轻度贫血对妊娠可无明显影响。严重者可引起早产或死产,分娩时易出现宫缩乏力,产后易发生乏力性子宫出血,有时较少量的出血即可引起休克或死亡,产后易感染。新生儿的血红蛋白多属正常,但因铁的储备不足,日后易发生贫血。

    (三)诊断要点:检查可发现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均低于正常值。缺铁性贫血的红细胞容积多低于30%,血色指数、平均血红蛋白量及平均血红蛋白浓度等也均明显降低,红细胞小而扁、形态不正常、大小不均匀,骨髓涂片可见幼稚红细胞增生。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血色指数及平均血红蛋白量均较高,红细胞直径增大呈椭圆形,骨髓涂片可见巨幼红细胞增生。

    (四)治疗方案:首先应加强预防措施。孕妇应适当注意营养,特别是蛋白质及新鲜蔬菜的补充。已贫血者更应注意,应同时服用铁制剂。胃酸缺乏时可给稀盐酸0.5~2ml及维生素C100mg,3/日,有助于铁的吸收和利用。

    1、一般血红蛋白在6g%以上者,都采用口服铁剂疗法,选用副作用小、利用率高的铁制剂,如硫酸亚铁、琥珀酸亚铁、富马酸亚铁、硫酸甘油及葡萄酸亚铁等。另有一种复合铁制剂,含有少量铜、钴、锰、维生素,则更有利于血红蛋白的合成及促进红细胞的成熟。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可用叶酸及维生素B12等,同时给铁剂。

    3、血红蛋白<5g%或红细胞<150万时,应输血,以少量多次为宜。

    二、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

    (一)发病特点: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再障)是由于生物、化学、物理等多种因素导致造血组织功能减退或衰竭而引起全血细胞(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小板)减少,妊娠合并再障的发生率国内报道为0.03%~0.08%。妊娠不是再障的原因,但妊娠可使再障的病情加剧,再加上妊娠期间生理性血液稀释,易发生贫血性心脏病,甚至心力衰竭。再障孕妇发生妊娠期高血压、感染和出血的几率增加,是孕产妇的重要死因。妊娠严重贫血(血红蛋白<60g/L)对胎儿不利,可导致流产、早产、胎儿生长受限、死胎和死产等。

    (二)临床表现:妊娠合并再生障碍性贫血以慢性型居多。急性型者病情重,贫血呈进行性加重,常伴严重感染、内脏出血,而慢性者起病缓慢,主要表现为进行性贫血,感染、出血等症状均相对较轻。再障孕妇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使病情进一步加重。分娩后宫腔内胎盘剥离,创面易发生感染,甚至引起败血症。这些易引起胎儿生长受限、胎儿宫内窘迫、早产和死胎等。

    (三)诊断要点:诊断标准与依据如下:

    1、外周血呈现全血细胞减少,包括白细胞计数(以中性粒细胞为主)、红细胞计数和血小板均不同程度减少。

    2、骨髓象示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非造血细胞增多。骨髓活检示造血组织减少,脂肪组织增加。

    3、无肝脾大。能除外其他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如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急性造血停滞、骨髓纤维化、低增生性白血病及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除临床表现急进外,还需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血小板<20×109/L及网织红细胞绝对值<15×109/L。

    (四)治疗方案:

    1、孕期:妊娠合并再障无特效治疗方法,以支持及对症治疗为主。在病情未缓解之前应避孕。若已妊娠,应在早期做好输血准备的同时行人工流产。随着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手段的进展,近50%慢性再障病人经恰当治疗后病情缓解,可以妊娠。但妊娠期间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孕期应严密监护,注意休息,减少感染机会,间断吸氧,少量间断多次输血,以保证母儿安全。

    2、分娩期:如无产科指征,应尽量阴道分娩,减少手术产,最好实行计划分娩。在宫颈成熟以后,经过输全血或成分血,血红蛋白达到80g/L左右,血小板达到20×109/L(2万)以上,在准备足够新鲜血的情况下促分娩发动。缩短第2产程,防止第2产程用力过度,造成脑等重要脏器出血。可适当助产,分娩时尽量避免组织损伤,仔细检查并完善缝合伤口。

    3、产褥期:产后及时地使用宫缩剂,加速胎盘剥离和排出。有效地促进子宫收缩,减少产后出血。临床产后常规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在产褥期更应密切观察有无感染的临床表现,继续予抗生素,辅以适当的促进子宫复旧的中药治疗。有产科手术指征者行剖宫产术。

    三、妊娠合并特发性血小板减少

    (一)发病特点:妊娠合并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是因免疫机制使血小板破坏增多的临床综合征,又称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是最常见的一种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其特点为血小板寿命缩短,骨髓巨核细胞增多,血小板更新率加速。临床上分为急性型和慢性型。急性型多见于儿童,慢性型好发于青年女性。本病不影响生育,因此合并妊娠者不少见,是产科严重并发症之一。

    (二)临床表现:皮肤瘀点多为全身性,以下肢为多,分布均匀。黏膜出血多见于鼻、齿龈,口腔可有血疱。胃肠道及泌尿道出血并不多见,颅内出血少见,但有生命危险。脾脏常不肿大。血小板显着减少,病程多为自限性,80%以上病人可自行缓解。平均病程4~6周,少数可迁延半年或数年以上转为慢性。急性型占成人ITP不到10%。

    (三)诊断要点:临床上根据本病的出血症状、血小板减少、出血时间延长、体检脾脏不肿大、骨髓巨核细胞增多、成熟障碍、抗小板抗体增高,排除继发性血小板减少,为本病的主要诊断标准。1986年中华血液学会全国血栓与止血学术会议对本病的诊断标准为:

    1、多次化验检查血小板减少。

    2、脾脏不增大或轻度增大。

    3、骨髓检查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

    4、具备下列5项中任何一项者:

    (1)泼尼松治疗有效。

    (2)切脾治疗有效。

    (3)血小板相关IgG 增多。

    (4)血小板相关C3增多。

    (5)血小板寿命测定缩短。

    (四)治疗方案:

    1、妊娠期:一般不必终止妊娠,只有当严重血小板减少未获缓解者,在妊娠12周前需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可考虑终止妊娠。用药应尽可能减少对胎儿的损害,除支持疗法、纠正贫血外,可根据病情进行以下治疗。

    (1)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ITP的首选药物。孕期血小板低于50*109/L,有出血表现的,可应用泼尼松40-100mg/d,待病情缓解后逐渐减量至10-20mg/d。

    (2)大剂量丙种球蛋白:400mg/kg.d,ivd,5-7d为一疗程。

    (3)脾切除:糖皮质激素治疗病情无改善,手术最好在妊娠3-6个月期间进行。

    (4)血小板输入:当血小板<10*109/L,为防止重要器官出血或分娩时,可输入新鲜血或血小板悬液。

    2、分娩期:分娩方式原则上以阴道分娩为主,剖宫产指征:产妇血小板<50*109/L,有出血倾向。产前或术前氢化可的500mg或地塞米松20~40mg静注,备好新鲜血或血小板悬液,仔细缝合伤口,防止血肿。

    3、产后:孕期应用肾上腺素者,产后应继续应用。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产后应立即检测新生儿脐血血小板,并动态观察是否有血小板减少。ITP不是母乳喂养的禁忌症,但母乳中含有抗血小板抗体,应视母亲病情和新生儿血小板计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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