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病特点:胎儿生长受限(FGR)又称宫内生长受限(IUGR),是指胎儿大小异常,在宫内未达到其遗传的生长潜能。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孕龄平均体重的两个标准差,或低于同龄正常体重的第10百分位数。鉴于并非所有低于第10百分位数的胎儿均为病理性生长受限,也有人提出以低于第3百分位数为准。我国发生率为6.39%,是围生儿死亡的第二大原因。死亡率为正常发育儿的6~10倍。在死亡中约占围生儿的30%,产时宫内缺氧围生儿中50%为FGR。
二、临床表现:
(一)内因性匀称型FGR:
1、新生儿体重、头围、身长匀称,但与孕周不符,外表无营养不良状态,器官分化和成熟度与孕周相称,但各器官的细胞数均减少;脑重量低,神经功能不全和髓鞘形成延缓;胎盘较小,除非胎盘受到感染,组织无异常。
2、半数胎儿有严重先天性畸形。
3、无胎儿缺氧现象,但有轻度代谢不良。
4、新生儿生长发育有困难,常伴有脑神经发育障碍。
(二)外因性不匀称型FGR:
1、胎儿发育不均匀,头围和身长与孕周符合,体重偏低,胎头较大而腹围较小;外表有营养不良或过熟情况;各器官细胞数正常,但细胞体积缩小,尤其是肝脏内细胞团数目减少;胎盘常有病理变化,但体积不小,DNA含量基本正常。
2、常有胎儿缺氧现象及代谢不良。
3、由于肝脏较小,要供应葡萄糖给相对大的大脑,故出生后常发生新生儿低血糖。
4、新生儿出生后躯体发育正常,但由于在围产期缺氧,常有神经损伤。
(三)外因性匀称型FGR:
1、新生儿体重、身长与头径均减少,发育匀称但有营养不良表现;各器官均小,肝脾更严重;器官的细胞数目可减少15%~20%,有些细胞体积也缩小;胎盘小,外表无异常,但DNA量减少。
2、在新生儿期还受到营养不良的影响,60%的患儿脑细胞数目也减少。
三、诊断要点:孕期准确诊断FGR并不容易,往往需要在分娩后才能确诊。密切关注胎儿发育情况是提高FGR诊断率及准确率的关键。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在孕早期明确孕周,并通过孕妇体重和子宫长度的变化,初步筛查出FGR,进一步经超声检查确诊。有高危因素的孕妇还需从孕早期开始定期进行超声检查。根据各项衡量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及其动态情况,及早诊断FGR。
(一)测量子宫长度、腹围、体重,推测胎儿大小:
1、子宫长度、腹围值连续3周测量均在第10百分位数以下者,为筛选FGR指标,预测准确率达85%以上。
2、计算胎儿发育指数。胎儿发育指数=子宫长度(cm)-3×(月份+1),指数在-3和+3之间为正常,小于-3提示可能为FGR。
3、于孕晚期,孕妇每周增加体重0.5kg。若体重增长停滞或增长缓慢时,可能为FGR。
(二)B型超声检查:应用B超测定胎儿身体不同部位的数值,包括胎儿头臀长,胎头双顶径头围、胸围、腹围、股骨长等参数值作为生长指标,以评估胎龄及胎儿生长情况。利用头围腹围比值(HC/AC)可发现85%的FGR。正常发育胎儿HC/AC于孕32周大于1,孕32~36周以后则小于1,对称型FGR比值可正常;不匀称型FGR比值随孕周上升。
四、治疗方案:
1、确定病因,按病因治疗。
2、除外胎儿畸形。
3、一般治疗:
(1)左侧卧位休息可使肾血流量和肾功能恢复正常,从而改善子宫胎盘血流,促进胎儿生长发育。
(2)消除引致FGR的主导因素,如停止吸烟、饮酒,改变偏食等不良饮食习惯。
(3)营养治疗包括高蛋白、高能量饮食的营养配餐和静脉滴注营养治疗。复方氨基酸、复方丹参和维生素C联合治疗。
4、治疗后监测胎儿增长及宫内安危情况:
(1)每天1次无应激试验,必要时行宫缩素激惹试验。
(2)定期B超监测胎儿生长情况、羊水状态及胎盘成熟度。
5、适时终止妊娠:对FGR伴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治疗效果不佳、胎盘功能低下者,虽妊娠未达37周,需终止妊娠。应进行羊水检查胎肺成熟度,并给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按宫颈条件决定引产方式。如功能低下,胎儿宫内缺氧严重,应考虑剖宫产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