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学

第七节 妊娠合并泌尿系统疾病

    一、妊娠合并泌尿系统感染

    (一)发病特点:泌尿系感染是妊娠常见的一种合并症,可造成早产、败血症,甚至诱发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病率约占孕妇的7%。其中以急性肾盂肾炎最常见。

    (二)临床表现:

    1、无症状菌尿症:当细菌在泌尿系统持续性滋生、繁殖,临床却无泌尿系感染症状者称无症状菌尿症。只有行产前检查、尿培养才能筛查出。其确诊要基于清洁中段尿细菌培养菌计数,杆菌细菌数≥l05/ml及球菌细菌数≥200/ml有诊断意义。若低于上述标准应重复检测。

    2、急性膀胱炎:可由无症状菌尿症发展而来。表现为膀胱刺激征(尿频、尿急及尿痛),尤以排尿终了时明显。下腹部不适,偶有血尿。多数不伴有明显的全身症状。清洁中段尿白细胞增多,亦可有红细胞。尿培养细菌超过正常值。培养阴性者应行衣原体检查,它也是引起泌尿生殖道感染的常见病原体。

    3、肾盂肾炎:分为急性与慢性两种。急性肾盂肾炎是妊娠期最常见的泌尿系统合并症。起病急骤,突然出现寒战、高热可达40℃以上,也可低热。伴头痛、周身酸痛、恶心、呕吐等全身症状和腰痛及尿频、尿急、尿痛、排尿未尽感等膀胱刺激征。排尿时常有下腹疼痛,肋腰点(腰大肌外缘与第2肋骨交叉处)有压痛,肾区叩痛阳性。血自细胞增多,尿沉渣见成堆的白细胞或脓细胞。尿培养细菌阳性,多为大肠杆菌。血培养可能阳性。若仅有高热而无泌尿系统症状,需与各种发热疾病相鉴别。

    (三)诊断要点:根据上述表现及实验室检查可确诊。

    (四)治疗方案:

    1、血压正常,肾功能正常或轻度肾功不全者,一般可以耐受妊娠。伴高血压及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妇女,妊娠后母儿预后不容乐观,应避免妊娠。妊娠的患者均按高危妊娠处理,缩短产前检查的问隔时间。同内科医生协同。对母儿双方进行全面监护。根据药物敏感实验应用抗生素。

    2、严密监测血压、血尿常规及肾功能。单纯尿蛋白增加不伴血压升高和肾功能损害,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如果发现肾功能下降时,应寻找原因,如泌尿系感染,水、电解质紊乱,尽早予以纠正。无明显原因的肾功能恶化是终止妊娠的指征。积极对症处理,如纠正贫血及低蛋白血症,控制高血压,预防子痫前期及子痫的发生,尽可能避免肾功能进一步恶化。

    3、密切监测胎儿宫内安危、胎盘功能、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胎儿成熟度。孕妇病情稳定,胎儿生长情况良好,可于妊娠38周终止妊娠。如果胎儿储备功能下降,宫内环境不良,胎儿初具体外生存能力,应适时终止妊娠。

    二、妊娠合并慢性肾小球肾炎

    (一)发病特点: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炎)虽可由急性肾炎发展而来,但大多数慢性肾炎并非由急性肾炎转变而来。患有肾小球肾炎的妇女妊娠时肾脏的负担加重,影响肾脏功能,严重者危及母胎安全。病情轻者常易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相混淆。

    (二)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可多种多样,从无症状的蛋白尿或镜下血尿到明显的肉眼血尿、水肿、贫血、高血压或肾病综合征甚至尿毒症。

    (三)诊断要点:慢性肾炎多见于年轻妇女,过去有急性或慢性肾炎病史,症状以蛋白尿为主,或伴有水肿、高血压。多见于妊娠20周前,因此诊断并不困难。

    (四)治疗方案:

    1、妊娠前如果已有高血压和蛋白尿,血压在150/100mmHg(20/13.3kPa)以上,或有氮质血症者不宜妊娠。一旦妊娠,应及早进行人工流产,因为妊娠将加重肾脏负担,还容易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母儿非常不利。

    2、妊娠期要保证充足睡眠和休息,避免劳累、受凉、感染等,合适营养,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积极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高血压患者要减少钠的摄入。每周测尿常规、血清肌酐、尿素氮、尿酸。如肾功能进一步减退,或血压上升到150/100mmHg(20/13.3kPa)以上不易控制时,应考虑终止妊娠。血清肌酐含量141.4μmol/L可以作为终止妊娠的指标。

    3、血压突然升高往往发生在36周左右,容易出现胎儿死亡及肾功能恶化,必要时终止妊娠。凡孕36周前需终止妊娠者,可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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