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学

第九节 死胎

    一、发病特点:妊娠20周以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称为死胎。由于大约半数的死胎案例妊娠时期根本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存在问题,所以多数父母是在完全没意识到的情况下丧失胎儿。

    二、临床表现:

    1、胎动停止,胎心消失,子宫不继续增大。

    2、子宫底及腹围缩小,乳房胀感消失、缩小。

    3、胎死时间长者可全身疲乏、食欲不振、腹部下坠,产后大出血或致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三、诊断要点:

    1、胎动停止,胎心消失,子宫大小与相应妊娠月份不符。

    2、超声检查示无胎心、胎动,颅骨重叠。

    3、X线检查:胎儿脊柱成角弯曲。

    4、羊水甲胎蛋白显著增高。

    5、尿雌三醇含量<3mg/24小时。

    四、治疗方案:凡确诊死胎尚未排除者,无论胎儿死亡时间长短均应积极处理。通常会进行引产。如果死胎留在子宫内太久没有处理,会对母体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胎死腹中的时间超过四个星期以上,孕妇就会出现血液凝固、功能受损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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