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学

第一节 子宫破裂

    一、发病特点:子宫破裂是指子宫体部或子宫下段于分娩期或妊娠期发生裂伤,为产科严重并发症,威胁母儿生命。主要死于出血、感染、休克。随着产科质量的提高,城乡妇幼卫生保健网的建立和逐步健全发生率显著下降。子宫破裂绝大多数发生于妊娠28周之后,分娩期最多见。

    二、临床表现:子宫破裂多数可分为先兆子宫破裂和子宫破裂两个阶段:

    (一)先兆子宫破裂:常见于产程长、有梗阻性难产因素的产妇。在临产过程中,当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时,强有力的阵缩使子宫下段逐渐变薄而宫体更加增厚变短,两者间形成明显的环状凹陷,此凹陷会逐渐上升达脐平或脐部以上,称为病理缩复环。此时,下段膨隆,压痛明显,子宫圆韧带极度紧张,可明显触及并有压痛。产妇自诉下腹十分疼痛难忍、烦躁不安、呼叫、脉搏呼吸加快。由于胎先露部位紧压膀胱使之充血,出现排尿困难,血尿形成。由于子宫过频收缩,胎儿供血受阻,胎心改变或听不清。这种情况若不立即解除,子宫将很快在病理缩复环处及其下方发生破裂。

    (二)子宫破裂:根据破裂程度,可分为不完全性子宫破裂与完全性子宫破裂两种。

    1、不完全性子宫破裂:指子宫肌层部分或全层破裂,浆膜层完整,宫腔与腹腔不通,胎儿及其附属物仍在宫腔内。多见于子宫下段剖宫产切口瘢痕破裂,常缺乏先兆破裂症状,腹部检查仅在子宫不完全破裂处有压痛,体征也不明显。若破裂发生在子宫侧壁阔韧带两叶之间,可形成阔韧带内血肿,此时在宫体一侧可触及逐渐增大且有压痛的包块。胎心音多不规则。

    2、完全性子宫破裂:指宫壁全层破裂,使宫腔与腹腔相通。继先兆子宫破裂症状后,子宫完全破裂一瞬间,产妇常感撕裂样剧烈腹痛,随之子宫收缩骤然停止,疼痛缓解,但随着血液、羊水及胎儿进入腹腔,很快又感到全腹持续性疼痛,伴有面色苍白、脉搏加快或脉搏微弱、呼吸急促、血压下降等休克症状。

    三、诊断要点:

    1、诊断完全性子宫破裂一般困难不大,根据病史、分娩经过、临床表现及体征可作出诊断。不完全性子宫破裂只有在严密观察下方能发现。个别晚期妊娠破裂者,只有出现子宫破裂的症状和体征时方能确诊。

    2、患者出现下腹痛、血尿、面色苍白等休克症状,检查可发现病理性的缩复环、子宫压痛、胎儿窘迫等,B超可确诊。

    3、子宫不完全破裂,由于症状、体征不明显,诊断有一定困难。此时进行阴道检查发现宫口开放较前缩小,已下降的胎先露部又上升,有时甚至可触及子宫下段的破裂口。B型超声检查可现实胎儿与子宫的关系,确定子宫破裂的部位。

    四、治疗方案:一旦确诊,需立即在抗休克治疗的同时,进行手术,手术方式视术中具体情况而定。

    1、先兆子宫破裂:立即采取措施抑制子宫收缩:可给予吸入或静脉全身麻醉,肌内注射药物缓解宫缩疼痛。如给乙醚全麻、肌肉注射度冷丁100mg等,以缓解子宫破裂的进程,并给产妇吸氧。立即备血的同时,尽快行剖腹产手术,防止子宫破裂

    2、子宫破裂:一旦确诊,无论胎儿是否存活均应在积极抢救休克的同时,尽快手术治疗。根据产妇状态、子宫破裂的程度、破裂时间及感染的程度决定手术方式。若破裂边缘整齐,无明显感染征象,可作破裂口修补术。若破裂口大切边缘不整齐或感染明显,多行子宫次全切除术。若破裂口累及宫颈,应做子宫全切除术。术中应仔细检查宫颈、阴道,在直视下钳夹出血的血管,避免盲目钳夹而损伤临近的脏器(如输尿管、膀胱),若有损伤应做相应修补手术。也可行双侧髂内动脉结扎法。

    3、子宫破裂多伴有严重的出血及存在感染:术前应输血、输液,给予乳酸钠,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术中、术后应用较大剂量广谱抗生素控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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