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
(一)发病特点: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是产科常见的传染病,对母婴的影响均较大。
1、妊娠对病毒性肝炎的影响:妊娠的生理变化可增加肝脏负担,使原有肝损害进一步加重:①妊娠期肾上腺皮质、卵巢、胎盘等产生多量雌激素需在肝内灭活,并妨碍肝脏对脂肪的转运影响胆汁的排泄;②胎儿代谢产物需经母体肝内解毒;③分娩时体力消耗、缺氧,酸性代谢物质产生增加,产后出血,加重肝脏负担;④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肝损害、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急性脂肪肝时,极易与急性病毒性肝炎混淆使诊断治疗难度增加。
2、病毒性肝炎对孕妇、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妊娠早期,可加重早孕反应。发生于妊娠晚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增高。分娩时容易发生产后出血。若为重症肝炎,常并发DIC,出现全身出血倾向,直接威胁母婴安全。围生儿患病率、死亡率高,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率均明显增高。妊娠早期患病毒性肝炎,胎儿畸形发病率约高2倍。妊娠期患病毒性肝炎,胎儿可通过垂直传播而感染,尤以乙型肝炎母婴传播率较高。
3、母婴传播:
(1)甲型病毒性肝炎及戊型肝炎病毒不能通过胎盘传给胎儿,但妊娠晚期患甲型肝炎或戊型肝炎,分娩过程中接触母体血液或受粪便污染可使新生儿感染。
(2)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丁型病毒性肝炎可以母婴传播。母婴传播有3种途径:①宫内感染的存在;②产时胎儿通过产道时吞咽含母血、羊水、阴道分泌物感染;③产后接触母乳及母亲唾液感染。
(二)临床表现:乙肝孕产妇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新生儿窒息率及新生儿死亡率明显增高,此与妊娠晚期患急性黄疸型肝炎特别是重症甚或暴发性肝炎有关。暴发型肝炎的死亡率孕妇较非孕妇为高。妊娠期特别是妊娠后期尤易发生暴发型肝炎。
1、主要症状状可有畏寒、发热、恶心、呕吐等,特别是妊娠是期的消化道症状更为明显。
2、妊娠晚期合并肝炎的患者,腹胀较为明显,且持续时间较长。发生重症肝炎的比例高。
3、出现黄疸多,约占4/5以上,多数患者为深度黄疸伴有皮肤瘙痒等。
4、体征特点是,可有肝脾肿大,有轻度压痛。
(三)诊断要点:妊娠早期应与妊娠剧吐引起的肝损害鉴别;孕晚期应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引起的肝损害、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急性脂肪肝、妊娠期药物性肝损害相鉴别。
1、消化道症状严重,表现为食欲极度减退,频繁呕吐,腹胀,出现腹水。
2、黄疸迅速加深,血清总胆红素值>171μmol/L(10mg/dl)。
3、出现肝臭气味,肝脏进行性缩小,肝功能明显异常,酶胆分离,白球蛋白比倒置。 4、凝血功能障碍,全身出血倾向。
5、迅速出现肝性脑病表现,烦躁不安、嗜睡昏迷。
6、肝肾综合征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
(四)治疗方案:
1、妊娠期处理原则与非孕期相同。注意休息,加强营养,进行保肝治疗,预防感染,产时严格消毒,并用广谱抗生素。避免使用损肝药物。
2、妊娠期重症肝炎:预防及治疗肝昏迷,预防及治疗DIC。
3、产科处理:妊娠早期如为轻症,应积极治疗,可继续妊娠。慢性活动性肝炎,适当治疗后终止妊娠。中、晚期尽量避免终止妊娠,避免手术、药物对肝脏的影响。加强胎儿监护,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娩前准备好新鲜血液,宫口开全后可行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助产,缩短第二产程,胎肩娩出后立即静注缩宫素以减少产后出血。重症肝炎,经积极控制24小时后迅速以剖宫产终止妊娠。产褥期应用对肝脏损害小的广谱抗生素控制感染,是防止肝炎病情恶化的关键。不宜哺乳者应及早回奶。回奶不能用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如雌激素,可口服生麦芽或乳房外敷芒硝。
二、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一)发病特点: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是妊娠中、晚期特有的并发症,临床上以皮肤瘙痒和胆汁酸升高为特征,主要危害胎儿,使围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增高。该病对妊娠最大的危害是发生难以预测的胎儿突然死亡,该风险与病情程度相关。本病具有复发性,本次分娩后可迅速消失,再次妊娠或口服雌激素避孕药时常会复发。ICP发病率0.8%~12.0%,有明显地域和种族差异,国内上海和四川省发病率较高。病因与妊娠期胎盘合成雌激素、遗传与环境因素、药物(一些减少胆小管转运胆汁的药物,如肾移植后服用的硫唑嘌呤可引起ICP)。
(二)临床表现:
1、瘙痒:几乎所有患者首发症状为孕晚期发生无皮肤损伤的瘙痒,约80%患者在30周后出现,有的甚至更早。瘙痒程度不一,常呈持续性,白昼轻,夜间加剧。瘙痒一般先从手掌和脚掌开始,然后逐渐向肢体近端延伸,甚至可发展到面部,但极少侵及黏膜。这种瘙痒症状平均约3周,亦有达数月者,于分娩后数小时或数日内迅速缓解、消失。
2、其他症状:严重瘙痒时引起失眠、疲劳、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等。
3、体征:四肢皮肤可见抓痕;10%~15%患者在瘙痒发生数日至数周内出现轻度黄疸,部分病例黄疸与瘙痒同时发生,于分娩后数日内消退。同时伴尿色加深等高胆红素血症表现。ICP孕妇无急慢性肝病体征,肝大但质地软,有轻压痛。
(三)诊断要点:有典型临床症状的患者,根据实验室检查,ICP诊断并不困难。诊断ICP需排除其他能引起瘙痒、黄疸和肝功能异常的疾病。若患者出现剧烈呕吐、精神症状或高血压,应考虑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和子痫前期;转氨酶水平轻、中度升高应考虑妊娠合并肝炎,尤其是妊娠合并慢性肝炎。
1、血清胆酸(胆汁酸)测定:是诊断ICP最有价值的方法,也是ICP最主要的特异性证据。胆汁中的胆酸主要是甘胆酸(CG)及牛磺酸,其比值为3:1,测定孕妇血清甘胆酸是早期诊断ICP最敏感方法,对判断病情严重程度和及时监护、处理,均有参考价值。
2、肝功能测定:大多数ICP患者的门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轻至中度升高,为正常水平的2~10倍,ALT较AST更敏感;部分患者血清胆红素轻—中度升高。
3、病理检查:产后胎盘病理检查可见胎盘及羊膜均呈不同程度黄色和灰色斑块,绒毛膜板和羊膜有胆盐沉积,滋养细胞肿胀、数量增多,绒毛基质水肿、间隙狭窄;ICP患者肝组织活检见肝细胞无明显炎症或变性表现,仅肝小叶中央区胆红素轻度淤积,毛细胆管胆汁淤积及胆栓形成。电镜切片发现毛细胆管扩张合并微绒毛水肿或消失。
(四)治疗方案:治疗目的是缓解瘙痒症状,恢复肝功能,降低血胆酸水平,重点是胎儿宫内状况的监护,及时发现胎儿缺氧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一般处理:适当卧床休息,取左侧卧位,以增加胎盘血流量,给予间断吸氧、高渗葡萄糖、维生素类及能量合剂,既保肝又可提高胎儿对缺氧的耐受性。定期复检肝功能、血胆酸、胆红素。
2、药物治疗:能使孕妇临床症状减轻,胆汁淤积的生化指标和围生儿预后改善的药物有:
(1)腺苷蛋氨酸 治疗ICP的首选药物。该药可防止雌激素升高所引起的胆汁淤积,保护雌激素敏感者的肝脏。临床中可改善ICP的症状,延缓病情进一步的发展。
(2)熊去氧胆酸 服用后抑制肠道对疏水性胆酸重吸收,降低胆酸,改善胎儿环境,从而延长胎龄。瘙痒症状和生化指标均可明显改善。
(3)地塞米松 可诱导酶活性,能通过胎盘减少胎儿肾上腺脱氢表雄酮的分泌,降低雌激素的产生,减轻胆汁淤积;能促进胎肺成熟,避免早产儿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可使瘙痒症状缓解甚至消失。
(4)苯巴比妥 此药可诱导酶活性和产生细胞素P450,从而增加胆汁流量,改善瘙痒症状。
3、产科处理:
(1)产前监护:从孕34周开始每周行无刺激胎心监护(NST)试验,必要时行胎儿生物物理评分,以便及早发现隐性胎儿缺氧。NST、基线胎心率变异消失可作为预测ICP胎儿缺氧的指标。每日数胎动,若12小时内胎动少于10次,应警惕胎儿宫内窘迫。定期超声检查,注意有无羊水过少。
(2)适时终止妊娠:孕妇出现黄疸,胎龄已达36周、无黄疸、妊娠已足月或胎肺已成熟者、有胎盘功能明显减退或胎儿窘迫者应及时终止妊娠。应以剖宫产为宜,经阴道分娩会加重胎儿缺氧,甚至死亡。
三、妊娠合并消化性溃疡
(一)发病特点:妊娠期消化性溃疡病主要指胃和十二指肠的慢性溃疡,即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简称溃疡病。临床上年轻女性以十二指肠溃疡多见,妊娠期消化道溃疡的发生率较低,但准确的发生率尚未清楚。
(二)临床表现:
1、症状:
(1)上腹痛,多数消化性溃疡患者有慢性上腹痛,妊娠早、中期由于胃酸分泌减少、胃蠕动减弱、胃黏膜充血减轻等因素的作用,消化性溃疡症状可缓解。妊娠晚期、分娩期及产褥期,由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乳汁的形成和分泌,胃液的分泌随之增加或减弱,胃液内盐酸和蛋白酶含量升高,少数胃溃疡患者症状加重,甚至发生溃疡出血或穿孔。疼痛具有明显的节律性,呈周期性发作,与非孕期相同。疼痛多为烧灼痛或钝痛。
(2)嗳气、反酸、恶心、呕吐,孕早期上述症状可与妊娠反应混淆。
2、体征:多数患者有上腹部局限性压痛,发生并发症时可有相应的体征,但并发穿孔时腹膜刺激征可不明显,仅表现轻度腹胀,上腹部相当于溃疡所在部位有腹部轻压痛和肠鸣音亢进。
(三)诊断要点:根据患者有慢性病程、周期性发作、发作期和缓解期相交替的节律性上腹痛、夜间痛以及可用食物或制酸药物缓解等典型症状不难诊断。部分患者亦可仅表现为无规律的上腹隐痛不适。必要时内镜等可协助诊断(妊娠期尽量不做为宜)。
(四)治疗方案:
1、一般治疗:充分休息,保持精神愉快,少食多餐,给予易消化的饮食。
2、药物治疗:
(1)抗酸药 可中和胃酸,促进溃疡愈合,为妊娠期消化性溃疡的一线药物。常用者为氢氧化铝和氢氧化镁合剂。目前尚无抗酸药致畸的可靠证据,妊娠中、晚期使用抗酸药是安全的。
(2)H2受体拮抗剂 西咪替丁、雷尼替丁等组胺H2受体拮抗剂可于三餐后或睡前服用。两种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目前尚不清楚,最好只用于妊娠中、晚期伴有严重的反流性食管炎或对抗酸药物无效的患者。因本类药物从母乳中排出,所以用药期间不宜哺乳。
(3)硫糖铝 可与溃疡面渗出物相结合形成保护膜,使溃疡不受胃酸和胃蛋白酶浸蚀。妊娠期和哺乳期可用,未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
3、手术治疗:仅用于合并出血或穿孔的患者,手术方式有胃大部切除等彻底性溃疡手术和单纯穿孔缝合术或贯穿缝扎溃疡止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