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学

第三节 病毒性心肌炎

    一、发病特点: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病毒侵犯心肌,引起心肌细胞变性、坏死和间质性炎症,称为病毒性心肌炎。近年来发病逐渐增多,各年龄均发病,但以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多见,好发于夏、秋季。多数病例在起病前1~2周或同时有上呼吸道感染或消化道感染的前驱病史。临床表现轻重不一,轻者仅似“感冒”样表现,或表现为乏力、多汗、心悸、胸闷等不适。重者很快出现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严重心律失常甚至猝死。本病若得到及时有效的综合治疗,绝大多数患儿预后良好。

    二、临床表现:发病前1~3周内有上呼吸道感染、腹泻、呕吐、腹痛、发热等前驱症状。随后出现面色苍白、乏力、多汗、厌食、胸闷、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症状严重时可有水肿、气促、活动受限。突发心力衰竭、肺水肿、严重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心脑综合征。

    检查患儿心脏大小正常或增大,心率增快或减慢、心音减弱,第一心音低钝,频发早博,甚至胎心音或奔马律。个别病例心前区可听到Ⅰ-Ⅲ级收缩期杂音,心包摩擦音或心包积液体征。

    三、诊断要点:病毒性心肌炎诊断标准:

    1、临床诊断依据:

    ①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心脑综合征;②心脏扩大;③心电图的改变;④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升高,心肌肌钙蛋白阳性。

    2、病原学诊断标准

    ①分离到病毒;②从患儿血中查到病毒核酸;③特异病毒抗体阳性。

    3、确诊依据

    (1)具有临床诊断依据2项,发病同时或发病前1~3周有病毒感染者,可临床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

    (2)有心肌炎临床表现,同时具备病毒学诊断依据之一,临床可以确诊。

    (3)凡不具备确诊依据的患儿,应给与必要的治疗和随诊,依病情变化确诊或除外。

    4、临床分期

    (1)急性期:新发病确诊为病毒性心肌炎,病程在半年以内。

    (2)迁延期:临床症状反复出现,临床检查指标迁延不愈,病程半年以上。

    (3)慢性期:进行性心脏扩大,反复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病情时轻时重,病程在一年以上。

    四、治疗方案:

    (一)一般治疗:卧床休息;急性期卧床休息3~4周,心脏功能不全者卧床三个月。

    (二)增强心肌营养改善心肌代谢:

    1、大剂量维生素C静脉输注,每日一次,疗程3~4周。

    2、1.6-二磷酸果糖,静脉点滴,每日一次,疗程1~3周。

    3、辅酶Q10口服。

    (三)抗心力衰竭治疗:必须及时控制心衰,洋地黄类药物选起效快、排泄快的地高辛或西地兰。

    (四)心源性休克治疗。

    (五)抗心律失常治疗:

    1、室性心动过速 首选利多卡因,静注,有效后加葡萄糖100~200ml稀释后滴注维持。

    2、室传导阻滞 首先异丙肾上腺素葡萄糖滴注。出现阿-斯综合征者需安装起搏器。

    (六)儿可短期应用地塞米松后氢化考的松。

    (七)免疫调节剂治疗:注射免疫球蛋白、干扰素、胸腺肽。

    (八)中西医结合治疗。43052119800605497064010219610526063X3308811988050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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