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学

第一节 视诊

    一、释  义:视诊是指医生用视觉来观察病人全身或局部状态有无异常的检查方法。不同部位的视诊内容和方法不同,但它简单易行,适用范围广,常能提供重要的诊断资料和线索,有时仅用视诊就可明确诊断一些疾病。但视诊又是一种常被忽略的诊断方法。只有在丰富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的基础上才能减少和避免视而不见的现象;只有反复临床实践,才能深入、细致、敏锐的观察;只有将视诊与其他检查方法紧密结合起来,将局部征象与全身表现结合起来,才能发现并确定具有重要诊断意义的临床征象。

    二、视诊方法:视诊可观察病人一般状态和许多全身性的体征,如发育、营养、体型或体质、意识、表情、体位、姿势和步态等。局部视诊可了解病人身体各部分的改变,如皮肤、粘膜、眼、耳、鼻、口、舌、头颈、胸廓、腹形、肌肉、骨骼、关节外形等。特殊部位的视诊需借助于某些仪器如耳镜、鼻镜、检眼镜等帮助检查。


环球医学版权号:浙作登字 11-2014-A-1233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人才招聘 | 医药数据  页面执行时间: 58.59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