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学

第二节 玻璃体积血

    一、发病特点:玻璃体积血是眼外伤或视网膜血管性疾病造成视力危害的一种常见并发症。出血不仅使屈光介质混浊,而且能对眼部组织产生严重破坏作用;在不同的病例,玻璃体出血的后果有很大不同,应根据原发伤病、出血量的多少、出血吸收的情况及眼部反应的表现等,适时给于临床处理。

    二、临床表现:自发性出血常突然发生,可以是很少量的出血,多者形成浓密的血块。少量出血时,病人可能不易察觉,或仅有“飞蚊症”;较多的出血发生时,病人发觉眼前暗影飘动,或似有红玻璃片遮挡,反复出血的病人可自觉“冒烟”,视力明显下降。眼科检查,在出血较少,不致影响裂隙灯观察时,可以看到红细胞聚集于玻璃体凝胶的支架中,呈柠檬色尘状。中等量的新鲜出血可呈致密的黑色条状混浊。大量出血致眼底无红光反射,视力下降至光感。

    三、诊断要点: 根据病史、体征、辅助检查即可做出诊断。

    1、眼科检查:在出血较少,不致影响裂隙灯观察时,可以看到红细胞聚集于玻璃体凝胶的支架中,呈柠檬色尘状。中等量的新鲜出血可呈致密的黑色条状浑浊。大量出血致眼底无红光反射,视力下降至光感。

    2、超声波检查:对玻璃体积血有较大的诊断价值,尤其在不能观察到眼底时。少量弥散性的出血用B型超声波检查可能得到阴性结果,这是因为在玻璃体内缺乏足够的回声界面。而A型超声扫描对此可能显示出低基线的回声。玻璃体出血较致密时,无论A型或B型超声检查都可看到低度到中度振幅的散在回声。

    四、治疗方案:在大多数病例,玻璃体积血的自发吸收需要4~6个月时间。因此,在开始治疗之前,一般认为应观察3~4个月,如果在这期间玻璃体混浊没有明显减轻,说明自发吸收缓慢或完全吸收的可能性较小。

    1、药物疗法:以往尝试一些药物试图促进血液的吸收,但尚无一种药物经确认有肯定的疗效。临床上难以进行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来评价某一药物或非手术疗法的效果。有报道尿激酶或t-PA玻璃体内注射,以激活血块中的纤溶酶原,使血块溶解破碎,还可能增加眼部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其他药物,包括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复方中药制剂,其疗效有待进一步评价。

    2、物理疗法:有报道用超声波治疗玻璃体积血,但实验表明超声波无加速血液吸收的作用。氩激光也曾试用于击射玻璃体内的凝血块,可使血块气化、松解。此外,尚有离子导入方法的尝试。这些方法的疗效很难验证。

    3、手术治疗:玻璃体切割除术最适宜于眼外伤(如挫伤、裂伤、穿通伤或破裂伤)引起的玻璃体积血,以及持久的自发性积血或合并视网膜病变的病例。


环球医学版权号:浙作登字 11-2014-A-1233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人才招聘 | 医药数据  页面执行时间: 39.06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