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学(下册)

第三节 股骨干骨折

    一、发病特点:股骨是人体中最长的管状骨。股骨干包括粗隆下2~5厘米至股骨髁上2~5厘米的骨干。股骨干为三组肌肉所包围。由于大腿的肌肉发达,骨折后多有错位及重叠。骨折远端常有向内收移位的倾向,已对位的骨折,常有向外凸倾向,这种移位和成角倾向,在骨折治疗中应注意纠正和防止。股骨下1/3骨折时,由于血管位于股骨折的后方,而且骨折远断端常向后成角,故易刺伤该处的腘动、静脉。

    二、临床表现:

    1、可具有骨折的共性症状,包括疼痛、局部肿胀、成角畸形、异常活动、肢体功能受限及纵向叩击痛或骨擦音。

    2、股骨干骨折多由于严重的外伤引起,出血量可达1000~1500毫升。如系开放性或粉碎性骨折,出血量可能更大,患者可伴有血压下降、面色苍白等出血性休克的表现;如合并其他部位脏器的损伤,休克的表现可能更明显。因此,对于此类情况,应首先测量血压并严密动态观察,并注意末梢血液循环。

    三、诊断要点:外伤史,大腿局部肿胀变形均严重,下肢短缩,搬动时有明显异常活动和骨擦音。应常规测定血压、脉搏和呼吸,确定有无休克或其他全身并发症及重要脏器复合伤;同时要仔细检查足趾的颜色、温度和伸屈活动,以判定是否有主要血管和(或)神经损伤。少数病人可合并股骨颈骨折或髋关节脱位,在体检时不要遗漏。摄X线正侧位片可明确骨折的部位、类型和移位的特点,作为治疗的依据。

    四、治疗方案:

    1、持续牵引:根据不同年龄可采用垂直悬吊皮牵引、平衡持续牵引和固定持续牵引。

    (1)垂直悬吊皮牵引 适用于3岁以下的儿童股骨干骨折。这种方法简易有效,3~4周后骨折愈合。

    (2)平衡持续牵引 可用皮牵引或骨牵引,以便病人的身体及各关节在床上进行功能活动。皮牵引适于12岁以下小儿。12岁以上青少年和儿童则适于做骨牵引。持续4~6周,改用单侧髋人字石膏或局部石膏装具固定至8~12周,直至骨折完全愈合。

    (3)固定持续牵引 开始牵引时重量要大,一般为体重的1/7~1/8,手法整复争取在1周内完成,随后减轻牵引重量,以维持固定。要避免过牵,以免影响骨折愈合。

    2、手术治疗:近年来,由于内固定器械的改进、手术技术的提高以及人们对骨折治疗观念的改变,股骨干骨折现多趋于手术治疗。骨折手术治疗,除了必须从骨折的部位、类型、软组织损伤的程度,有无合并伤及病人的全身情况等因素考虑外,还需根据两个原则来选择:一是要有足够强度的内固定材料,使固定后能早期功能锻炼而不至于骨折愈合前发生内固定器材断裂及失效;二是骨折固定方法上要提倡微创,尽量减小骨折局部血运的破坏

    及内固定器材不应有应力集中及符合生物固定原则,以促进骨折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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