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病特点:周围神经损伤的原因可分为:①牵拉损伤。如产伤等引起的臂丛损伤。②切割伤。如刀割伤、电锯伤、玻璃割伤等。③压迫性损伤。如骨折脱位等造成的神经受压。④火器伤。如枪弹伤和弹片伤。⑤缺血性损伤。肢体缺血挛缩,神经亦受损。⑥电烧伤及放射性烧伤。⑦药物注射性损伤及其他医源性损伤。
二、临床表现:
1、运动功能障碍神经损伤,其所支配的肌肉呈驰缓性瘫痪,主动运动、肌张力和反射均消失,关节活动可被其他肌肉所替代时,应逐一检查每块肌的肌力,加以判断,由于关节活动的肌力平衡失调。随时间延长,肌肉逐渐发生萎缩,且肌萎缩的程度和范围与神经损伤的程度和部位有关。
2、感觉功能障碍皮肤感觉包括触觉、痛觉、温度觉等感觉异常、减弱或消失。
3、神经营养性改变即自主神经功能障碍的表现,神经损伤立即出现血管扩张、汗腺停止分泌,表现为皮肤潮红、皮温增高,干燥无汗等。晚期因血管收缩而表现为苍白、皮温降低,自觉寒冷,皮纹变浅触之光滑。还有指甲增厚,出现纵嵴、生长缓慢,弯曲等。
三、诊断要点:根据外伤史、临床症状和检查,判断神经损伤的部位、性质和程度。
1、运动功能的检查:根据肌肉瘫痪情况判断神经损伤及其程度,用六级法区分肌力。①0级 无肌肉收缩;②1级 肌肉稍有收缩;③2级 不对抗地心引力方向,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④3级 对抗地心引力方向,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但不能加任何阻力;⑤4级 对抗地心引力方向并加一定阻力,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⑥5级 正常。
2、感觉功能的检查:检查痛觉、触觉、温觉、两点区别觉及其改变范围,判断神经损伤程度。一般检查痛觉及触觉即可。注意感觉供给区为单一神经或其他神经供给重叠,可与健侧皮肤比较。实物感与浅触觉为精细感觉,痛觉与深触觉为粗感觉。神经修复后,粗感觉恢复较早较好。感觉功能障碍亦可用六级法区别其程度:①0级 完全无感觉;②1级 深痛觉存在;③2级 有痛觉及部分触觉;④3级 痛觉和触觉完全;⑤4级 痛、触觉完全,且有两点区别觉,惟距离较大;⑥5级 感觉完全正常。
3、营养改变:神经损伤后,支配区的皮肤发冷、无汗、光滑、萎缩。坐骨神经伤常发生足底压疮,足部冻伤。无汗或少汗区一般符合感觉消失范围。可作出汗试验。
4、反射:根据肌肉瘫痪情况,腱反射消失或减退。
5、神经近侧断端有假性神经瘤:常有剧烈疼痛和触痛,触痛放散至该神经支配区。
6、神经干叩击试验(Tinel征):当神经损伤后或损伤神经修复后,在损伤平面或神经生长所达到的部位,轻叩神经干部位,即该神经分布区放射性麻痛,称Tinel征阳性。
7、电生理检查:通过肌电图及诱发电位检查,判断神经损伤范围、程度、吻合后恢复情况及预后。
四、治疗方案:
1、非手术疗法:对周围神经损伤,不论手术与否,均应采取下述措施,保持肢体循环、关节动度和肌肉张力,预防畸形和外伤。瘫痪的肢体易受外伤、冻伤、烫伤和压伤,应注意保护。非手术疗法的目的是为神经和肢体功能恢复创造条件,伤后和术后均可采用。
2、手术治疗:神经损伤后,原则上越早修复越好。锐器伤应争取一期修复,火器伤早期清创时不作一期修复,待伤口愈合后3~4周行二期修复。锐器伤如早期未修复,亦应争取二期修复。二期修复时间以伤口愈合后3~4周为宜。但时间不是绝对的因素,晚期修复也可取得一定的效果,不要轻易放弃对晚期就诊患者的治疗。主要的手术治疗方法有神经松解术和神经吻合术。
3、神经转移术和移植术:神经转移术在手外伤,可利用残指的神经转移修复其他神经损伤手指的神经。在上肢,可用桡神经浅支转移修复正中神经远侧的感觉神经或尺神经浅支。在臂丛根性损伤时,可用膈神经转移修复肌皮神经、颈丛运动支转移修复腋神经或肩胛上神经等。神经移植术首选自体神经移植。常用作移植的神经有腓肠神经、隐神经、前臂内侧皮神经、股外侧皮神经及桡神经浅支等。
4、肌肉转移术:在神经伤不能修复时,施行肌肉转移术重建功能。如桡神经伤不能修复时,可转移屈肌属代替伸拇、伸指总及伸腕肌;尺神经不能修复时,可用指浅屈肌转移代替骨间肌和蚓状肌;正中神经鱼际肌支不能修复时,可用环指浅屈肌、尺侧腕伸肌或小指外展肌转移代替拇对掌肌;肌皮神经不能修复时,可用背阔肌的一部分或胸大肌转移代替肱二头肌等等。